车辆出租价格说明
标准服务价格
1. 车辆租金:
客户必购项目,是各车型在租赁中形成的费用,最小单位为天(24小时),超过1天的租期中,非整日的部分:
(1)不足4小时(含)的,按半天或者超时费计费;
(2)4小时以上的,按1天计费。
2. 超时费:总租期内非整日部分中如有不满4小时的租期,或租车使用的时间超过租期约定的归还时间,按超时费标准收费。
(1) 基本计费单位:小时
(2) 超时费用计费方式:
a)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b)4小时(含)内的,以“小时”为单位收费;
c) 4小时以上,按1天(24小时)租期计费;
注:在超时还车的情况下, 30分钟以内的,不收超时费。
3. 超里程收费:超过限制里程的,需按实际产生的超里程数以及每公里单价支付超里程费。
其他费用
1. 违章罚款:
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由客户自行负责。
(1)锐捷租车在查询或收到客户的违章通知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提醒客户,客户在接到锐捷租车提醒后,可致电0971-7926007详询违章办理方法。
(2)客户应在违章发生之日起25日内自行将违章处理完毕,并将处理凭证交付给锐捷租车后,公司将退还电子眼押金。
(3)逾期未消除违章的客户,需承担200元/天的违约金。
2. 停运损失费
由于客户遗失证照或因违法违规用车导致车辆被扣而造成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由客户承担。
(1) 计费方式:租期内车辆租金均价*停运天数
3. 维修费
对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由租车客户支付。
(1) 维修费用收取标准与流程:维修费用由客户还车时预先支付,维修完成后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多退少补。
(2) 客户如对预付维修费用的内容或额度存有异议,经锐捷租车门店确认后,客户可自行到4S店或锐捷租车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客户将车辆交还门店并出示维修发票后,与锐捷租车进行租车费用的结算。
(3) 对于客户擅自维修或至非锐捷租车指定的维修厂维修的,客户将承担维修费用。
7. 随车物品损失费
对因客户租车期间所造成的随车物品损坏或遗失,客户需照价赔偿。
实际价格以当地4S店价格为准。
8. 其他损失,由双方按合同及相关法规协商处理。